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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保关系
转移流程公告
一、跨省转出呼和浩特市
1、登录“国家医保服务平台”手机APP“地方专区”→“内蒙古”→“业务办理”→“业务经办”→“跨省转移接续申请”。
2、登录“国家医保服务平台”手机APP“地方专区”→“内蒙古”→“业务办理”→点击“基本医疗保障参保(合)凭证打印”。将“《基本医疗保障参保(合)凭证》”给转入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。转入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收到《基本医疗保障参保(合)凭证》后,通过线上联网模式或线下邮寄的方式办理。
二、跨省转入呼和浩特市
1、登录“国家医保服务平台”手机APP“地方专区”→“内蒙古”→“业务办理”→“业务经办”→“跨省转移接续申请”。
2、请将转出地出具的《基本医疗保障参保(合)凭证》PDF格式上传至邮箱nmghhhtylbxgxzy@163.
com发起转入申请,转入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,通过线上联网模式或线下邮寄《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》的方式办理转接手续。三、区内跨盟市转出呼和浩特市
1、登录“国家医保服务平台”手机APP“地方专区”→“内蒙古”→“业务办理”→“业务经办”→“区内跨盟市转移申请”(24小时内办理完毕)。
2、向邮箱nmghhtylbxgxzy
@163.com发送申请提交申请时请正确填写:姓名、身份证号、转入地经办机构名称(精确到旗县区)。市医保中心将在5个工作日办理完毕。3、拨打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便民服务热线12393登记办理。
4、市内四个区(新城区、赛罕区、玉泉区、回民区)政务服务中心或办事处线下办理。(即时办理)
四、区内跨盟市转入呼和浩特市
区内跨盟市转入呼和浩特市本级的参保人员,请在转出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出,或登录“国家医保服务平台”手机APP“地方专区”→“内蒙古”→“业务办理”→“业务经办”→“区内跨盟市转移申请”,不必再来我市经办窗口办理。参保人员在呼和浩特市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登记后,市医保中心5个工作日把转入余额划入个人账户,参保人员通过下载“国家医保服务平台”APP或“蒙速办”APP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查询、使用。
五、退伍军人及随军家属
医疗关系转入
(1)办理要件:
退伍军人办理要件:身份证和部队出具的《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》或《义务兵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》;
随军家属办理要件:身份证和部队出具的《基本医疗保障参保(合)凭证》和《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表》。
(2)办理渠道:市内四个区(新城区、赛罕区、玉泉区、回民区)政务服务中心医保服务窗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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